吴蔚云(1907—2003)摄影师。江苏吴县人,生于江苏苏州。1922年入上海美丰石印局当学徒。1927年入上海天一影片公司学习摄影和洗印。1930年后相继任明星、天一、艺华、电通等影片公司摄影师,拍摄影片主要有《小女伶》、《飞絮》、《飘零》、《桃李劫》、《逃亡》、《凯歌》等。1935年后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训处电影股、中国电影制片厂、大地影业公司任摄影师,拍摄新闻片《抗战实录》,故事片《保卫我们的土地》、《热血忠魂》、《火的洗礼》、《孤岛天堂》、《日本间谍》等。1942年后任中央电影摄影场、中电一厂摄影师,昆仑影业公司摄影师兼技术主任,拍摄影片《还乡日记》、《遥远的爱》、《关不住的春光》等,并任影片《还我故乡》、《一江春水向东流》、《丽人行》的摄影顾问和技术指导。1949年后相继任东北电影制片厂摄影师,上海电影制片厂、上海市电影局摄影总技师,上海电影技术研究所所长。拍摄影片《赵一曼》、《白毛女》、《土地》、《梅兰芳的舞台艺术》(上下集)、《搜书院》、《陈三五娘》等,并任《儿子、孙子和种子》、《于无声处》等影片摄影顾问。并参与研制新型摄影机、光学技巧印片机、海底摄影设备及立体电影拍摄设备等。因拍摄《白毛女》于1957年获文化部1949—1955年优秀影片奖个人一等奖。是中国影协第一届委员、第二至四届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