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友记》的主演之一大卫·休默的导演处女作。
  • 原剧本是以在洛杉矶举行的马拉松比赛为背景的,可是当一个伦敦的制作公司着手制作本片时这个背景就变成了伦敦马拉松比赛。但是同时还有一部以伦敦马拉松比赛为背景的影片正在拍摄,剧组就捏造了一个“胜利河长跑”( The Nike River Run)的比赛来代替。
  • 本片中的头号明星西蒙・佩吉,三年前凭借一部奇特的反僵尸电影《僵尸肖恩》而一举成名的。
  • David Walliams客串了面包店里的人,这个角色与他在英国(2003)反复描绘的“曼先生”相当相似。在那部电影中,他扮演一位总是想出不可能完成的要求的恼人顾客。
  • 影片中,当丹尼斯和惠特排队准备比赛时,有客人中有两个穿服装的人站在他们后面。兔子服装的人在惠特后面,乌龟服装的人站在丹尼斯后面。实际上,这里他们站的位置寓意了他们各自的能力。
  • 在终点线上的数字时钟告诉我们,丹尼斯花了13个小时,56分钟和15秒完成马拉松。这其实是与两个多小时完成比赛的一个对比手法。
  • Floella Benjamin在片中客串了利比的母亲。她是埃克塞特大学校长,英国儿童表演学校的主持人。
  • 第一个镜头,在公共汽车上一个人坐在了距离丹尼斯前面有六排的位置上,因为他低着头,所以看不到正脸,那正是导演修蒙戴维在他的显示器上观看现场。
  • 饰演了Mr. Goshdashtidar的Harish Patel,在演戏时实际上没有任何驾驶摩托车的经验。他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上课,以确保他不会撞伤任何其他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