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片自2006年5月开拍,于7月11日杀青,随后进入后期制作,最终于10月10日制作完成。
  • 在开拍前,役所广司和濑户朝香都曾多次去法庭观摩公审以吸取经验。
  • 这是役所广司第一次正式扮演一名律师,之前他只在三谷幸喜编写的连续剧中演过假律师。
  • 本片法庭的布景是根据东京地方法院的法庭搭建的。摄制组曾与东京地方法院交涉,希望能在休息日借用入口和大堂拍摄外景,但遭到了拒绝。工作人员经过一番苦寻,终于获得了茨城县议事堂的协助,得以去那里拍摄法院外景戏。
  • 一般在摄影棚搭建的室内布景都没有屋顶,然而为了表现法庭这一特殊空间的压抑气氛,本片的法庭布景特地根据周防导演的要求安设了屋顶。
  • 周防正行导演是一个棒球迷,他特地在大森法官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个有著名球手古田敦也签名的棒球作为装饰,细心的观众可以从片中发现这个细节。
  • 本片大半在东宝公司的片厂拍摄。工作人员的午餐是摄影棚旁边的小饭店“增田屋”提供的。这个小饭店是周防导演的“旧相识”。多年前,周防就读的武藏工大附属高中和东宝片厂只隔着一条街,因此周防经常去“增田屋”吃午饭。
  • 本片的特别试映会于2006年圣诞节举行。许多法律界的人士受邀到场先赌为快,其中包括法学教授、著名律师、司法要员等众多名人。影片获得了嘉宾们的一致好评。放映结束后,嘉宾们还对2009年即将在日本实行的陪审员制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 由于题材比较敏感,周防正行最初打算将本片制作为一部独立电影,而后来由于得到了东宝公司的大力支持,才最终得以成为商业片获得广泛的公映。